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2007年3月24日清晨,广州火车站附近一大院内发现一具女尸。次日,街头监控录像表明:凶手竟是死者的丈夫郑全安。昨日,广州中院通报:自杀不成的郑全安因认罪态度好被法院轻判死缓。
法院查明:四川省岳池男子郑全安结婚后去重庆谋生。不久,在老家的妻子邓某提出离婚,郑虽然没有同意,但总觉得有很多人给自己戴“绿帽子”,也多次收到妻子要求离婚的电话。2006年12月,郑全安同意离婚,两人商量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不过,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发生分歧,婚终究没能离成。随后,邓某只身来到广州打工。
2007年3月23日,郑全安到广州天河员村找邓某,要求邓某回家办理
随后,郑全安连夜逃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2007年3月25日欲自杀时,被公安人员解救后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郑全安论罪当判死,但鉴于本案是因家庭婚姻纠纷引起,且郑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他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