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梁振廷
本报讯 昨天,周口市商水县的一些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该县适龄儿童要到商水县一小或小学升学到商水县一中读书,必须交500元“借资费”方可入校。商水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说,学校建设需要钱,但因为县财政困难,这是无奈之举。
昨天,商水县城的一名学生家长连女士向本报反映,今年秋季,她的女儿到了小学入学的年龄,7月1日开始报名,报名的学校是商水县一小。前天,她到学校咨询时,看到该校门口张贴了一张红纸,上面清楚地写有这样的内容:“新生入校须交纳500元的借资费,这些费用到学生小学毕业后给予全额退还。”
“上级部门早已规定,城里的学生实行‘一费制’,为何在商水县执行政策规定过程中却变了样?”连女士说,她向商水县一小校领导询问,为何收取500元“借资费”?校领导回答说,学校建的教学楼,县里面财政困难,没有拨款,只有向学生借,希望家长理解,并说这一做法是经过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的。据记者了解,很多家长对学校强行向学生“借钱”的做法很有意见。
据了解,向学生收取“借资费”的还有商水县一中,凡是小学毕业升入该中学的学生,在报名时必须交纳500元“借资费”。这一做法同样引来了很多学生家长的不满。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该局办公室苏主任说,商水县确实有向学生收“借资费”的事,但只限于县城上小学一年级、小学毕业升入商水县一中的学生,全县的农村小学和升高中的学生不收取“借资费”。
记者问是否违反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时?苏主任坦诚地说:“学校要建楼,改善办学条件,但县财政困难,只有向上小学一年级和小学升初中的学生借钱,每生借钱500元,这些学生小学或初中毕业时,学校一次性还本金。”随后他又补充说,县城这两所学校已连续向学生收取“借资费”几年了,收的钱都用在建设学校了,谁也没有占用。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省教育厅纪检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商水县向学生收取“借资费”的做法违反我省对城市小学“一费制”的规定,是绝对不允许的,将通知周口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查。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