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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紫勇夫妇陷入恐慌,老朱菜馆关门。
新闻提示:昨日下午,位于省城青山路住宅小区内的“老朱餐馆”铁门紧锁,店主朱紫勇和爱人邓有英呆坐在二楼,露出满脸愁容。
此刻,夫妻二人陷入了无限恐慌中。3年前,朱紫勇亲眼目睹了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看到斜对面的店主邓龙珠倒在血泊中。本月10日晚,凶手邓某某找到他,以怪罪其作证为由向朱紫勇索要“损失费”。
“我当初是出于正义感作证,没想到惹来麻烦。”在妻子惊恐的眼神前,关店门避祸的朱紫勇不停地叹息。
男子刑满出狱恐吓证人
据朱紫勇介绍,10日晚8时许,他独自在餐馆厨房内忙活,突然听到有人走进客厅的声音。他出来一看,发现来人是外号为“三包子崽”的邓某某。对方的出现,一下勾起了朱紫勇那段快要忘却的记忆。
2005年10月1日晚上,在“老朱餐馆”对面的一个水果摊前,邓某某带着两名同伙持刀将水果摊摊主邓龙珠砍伤,直到将邓龙珠砍得双手见骨成为血人,三人才仓皇逃窜。事后,作为当时的目击者之一,朱紫勇配合警方取证。再后来,朱紫勇听到了邓某某被抓且被判2年半徒刑的消息。
3年不见,朱紫勇发现眼前的邓某某比以前更瘦,两眼放着凶光。邓某某为何找到自己店里?朱紫勇有点忐忑。
“你还认得我吗?”邓某某率先发问。“我记得,你是‘三包子崽’。”朱紫勇答得干脆。
“你是朱紫勇吧?”邓某某收起手上的雨伞,走到朱紫勇身边并将他拉至后门。“我前不久才放出来,3年前是你作证吧?”“不是我,我绝对没有作证!”
简短的对话后,邓某某亮出一张正面写有“朱紫勇”名字、背面盖有法院公章的白纸。邓某某指着这张纸威胁称,他已经知道了朱紫勇的作证经过,由于他作证,害得自己“多坐了1年牢”,必须赔偿损失费。
“不给钱,你看着办!”临走时,邓某某恶狠狠地说。
受害者内疚赶来照应
3年前的那个夜晚,邓龙珠在血案过后留下一身伤疤。昨日下午,在“老朱餐馆”二楼,邓龙珠光着膀子向记者细数双手及左腿的7处刀伤,眼神中仍透出一股寒意。如今,邓龙珠仍在“老朱餐馆”斜对面开店,经营业务从卖水果变成了提供 IP电话。
邓龙珠告诉记者,2005年10月1日下午4时许,邓某某来到他的店内开口索要200元钱。“我当时喝了点小酒,没有答应,还借着酒劲打了他一巴掌。”邓龙珠说,邓某某和他都是青山路上的长巷村人,邓某某有吸毒史,经常到青山路住宅小区的店铺内敲诈。
当晚8时许,邓某某带着两名朋友导演了一起伤害案,将邓龙珠砍得满身是血,当时正在店外闲聊的朱紫勇目睹了这一幕。大约一个月后,邓某某被抓,后被送进监狱服刑。
邓龙珠说,10日晚上,他得知出狱约20天的邓某某恐吓了朱紫勇,连忙从亲戚家赶回,陪同民警到邓某某家门口,却没找到对方。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长巷村的邓某某家,在上锁的铁门前连敲了几下,并且喊了数遍邓某某的名字,无人回应。
对于朱紫勇的遭遇,邓龙珠内疚地说,他原以为随着邓某某入狱,那起伤害案会彻底结束,没想到邓某某来威胁证人。他拿出一叠厚厚的医疗发票说,他被砍后花了1.6万余元医疗费,邓某某没支付一分钱。“我没让他赔偿,他竟然到证人那里要赔偿!”
证人身份为何被泄露?
朱紫勇说,他在青山路住宅小区开了10年餐馆,大家都习惯叫他“老朱”,很少人知道他的全名,前晚当邓某某叫出他的全名,他就预感到对方是为他作证而来。“在那次作证后,我留了自己的全名。”
据朱紫勇回忆,那次血案发生后不久,董家窑派出所民警来到餐馆二楼,要求他作为目击证人陈述情况。朱紫勇说,当时他爱人叫他不要多事,但他想到“警方会保护证人”,便出于正义感作了证。
受到威胁当晚,朱紫勇和爱人一宿未睡,昨日一上午更是关门避祸。朱紫勇质疑,当时邓某某拿了一份法院的材料,上面有他的名字,他的身份很可能是因此泄露的。
由于记者没能找到邓某某,看不到那份材料,这一说法也无从核实。
警方称证人随时可报警
昨日下午4时20分许,记者和朱紫勇一起来到董家窑派出所。接警民警李刚在听完朱紫勇的陈述后,立即给他做了报案笔录,表示证人的人身安全不容侵犯,若邓某某再有威胁之举,对朱紫勇的生活造成影响,朱紫勇可随时打电话报警寻求援助。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10日晚受理朱紫勇报案的派出所民警徐小毛。据徐警官介绍,当晚他赶到现场后,未能找到邓某某。他已要求朱紫勇和受害者邓龙珠相互照应,一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警方。徐警官说,派出所已全面介入调查此事,他也会和长巷村的村干部取得联系,争取早日找到邓某某,做通他的思想工作。
对于朱紫勇的质疑,派出所民警表示警方向来注重保护证人安全,不可能泄露证人身份,由于朱紫勇所说的那份材料警方没看到,具体情况不便评论。
打击报复证人将受严惩
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王林春律师则表示,为证人保密一般限于警方侦查阶段,根据情况不同,有的法院判决书上可能会出现证人资料。他同时称,我国刑法有“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造成伤害将受到严惩。文/图记者金路遥实习生文敏朱婕
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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