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5元钱车费起了争执后,昌平男子崔春娇将黑车女司机夏某杀害。近日,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春娇死刑。
2006年5月31日,在昌平区国泰商场附近,崔春娇租乘黑车司机夏某驾驶的小轿车回家。在村口,因为5元车费差价,崔春娇与夏某发生了争执。自称难平心头怒火,崔春娇打算教训一下夏某。他谎称还要用车,让夏某等候,自己回到家中找出水果刀、线绳、胶带和电线等物。此后,崔春娇将夏某骗往村庄北侧山中一僻静处,将其杀死后埋在一苗圃中。而后,崔春娇将夏某的汽车开往西城一小区内遗弃。
庭审时,崔春娇曾说:“为5元钱杀人,真不值。现在后悔也晚了。”他还一再辩解称,当时自己只想教训一下夏某,没想杀死她。公诉人则当庭发出质问,“不想杀死她,为何带了那么多作案工具?”崔春娇则给出了一个很无力的解释:“因为那些工具都放在一起,顺手就拿了。”
市一中院审理后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认定崔春娇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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