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然而,这起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认定和判决的案件在网上引起激辩,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在判决后情绪激动:“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事件:搀扶惹出大麻烦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彭宇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他坐公交车第一个走下车时,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后见老太太的家人相继赶来,帮忙的陈先生就走了。 当时,老太的儿子问彭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宇同意了。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我啊!”彭宇当时就懵了。 索赔被拒后,这位徐老太太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4月底,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判决:常理分析是相撞 在9月5日的判决书上,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其家人送到医院,然后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与情理相悖。据悉,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交医药费,而这也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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