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魔”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10月19日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法庭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分别判处其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宣判后,邱兴华表示自己将会上诉。10月21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邱兴华送达了书面判决书。按照法律规定,10月22日—10月31日是邱兴华提起上诉的期限。10月31日,在上诉期限最后一天,邱兴华通过汉阴县看守所向安康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妻子何冉凤:
让他死个明白
11月13日下午,邱兴华妻子何冉凤和大女儿来到本报记者站,告诉记者她们准备向省高级法院提出对邱兴华做精神病鉴定,申请书上说:近几年来邱兴华一直认为两个女儿不是亲生的,一直去求签来鉴定,而且在去年他从河里用水盆装两块石头回家,说是螃蟹,让老婆给煮熟吃。何冉凤告诉记者:他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但他近几年来的一些表现不正常,我们想给他申请做精神病鉴定,就是死也让他死个明白。11月14日上午,何冉凤告诉记者,当天她已将申请书从石泉县寄往省高级法院。
二审律师:
可申请精神病鉴定
昨日记者联系到省高院为邱兴华指定的二审律师,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的张桦律师,他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邱兴华本人和他的家属没有与他联系申请做精神病鉴定的事情,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他本人和家属可以提出这个要求,但是需要高级法院批准,在申请的同时还要有其家族是否有精神病史和本人是否在精神病专科看过病等相关资料。
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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