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64元,而“千强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7735元,仅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42%。如此比例,“千强镇”强吗?
“千强镇”是全国乡镇的代表,这里应该是全体农民的理想家园。可即使如此,其收入水平也不到城市的一半,由此可见城乡还存在着严重的差别。
当然,笔者并不怀疑个别乡镇,尤其是排名前二十强的乡镇已经达到或超过城市平均生活水平。但是,20强镇、千强镇都不能代表反映整个农村、全体农民整体上的贫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