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立伟) 9月21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十一”国庆节后,新手驾驶的车辆以前所挂的一些诸如“新手上路,请多关照”“我怕羞,别吻我”“熊出没注意”等个性化提示将被统一的“实习标志”所取代,违者将遭罚款。
这个规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实施的,今年10月1日起,所有新手驾驶的车辆将使用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标志”。这个规定将在全省施行。
山东省交警总队要求,自2006年10月1日起,凡在实习期内(从发放驾驶证之日算起1年内)驾驶机动车的,必须使用统一的“实习标志”,“实习标志”悬挂在机动车后部醒目的区域。对没有悬挂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之所以出台这项规定,是因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有很多交通事故是新手驾驶造成的。由于操作不熟练,不少实习期驾驶员对道路情况和交通标志标线不熟悉,驾驶操作比较生疏,在道路上遇突发情况往往措手不及,处置不当或不及时,突然采取不当措施或者发生违法交通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群众戏称这类人为“马路杀手”,而对一些驾驶新车的女驾驶员不尊重地称之为“女磨头”(意指女驾驶员驾驶处于磨合期的新车头一次上路)。
据悉,“实习标志”由驾驶人自行购买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