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赖某购买手机后,随手扔掉了包装盒,未料手机出现问题欲退机时,经营者以无包装盒为由拒绝退机,之后赖某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过调解,经营者最终给予退机。
9月22日,消费者赖某来到奎文工商分局东关工商所投诉,称其于9月20日在城区一手机店购买了一款手机,价格1400元,使用一天后就出现不能接收短信的问题,经店方检查后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消费者要求退货,店家也同意。然而由于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随手把手机包装盒扔进了垃圾箱,现已无法找到包装盒,经营者不同意退货,双方为此产生了分歧。东关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陪同消费者一起来到经营者处,通过近一个小时的协商,最后经营者同意退货。
消协人员提醒消费者,手机包装盒上印有该手机的串号,是识别假冒机的一种手段,消费者购机后,尽量把包装盒保存一段时间,一旦出现纠纷,则更有利于解决。(记者 高振庆 通讯员 王亦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