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宋警官和刘然下楼。 刘衡丽得知情况后跟刘然的想法一样,她马上问:“为什么不破门进去?” “谁破门,谁要负法律责任!” 警官正色回答。 “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刘衡丽小心地问警官。 “应该是拘留。”警官严肃地回答。 据刘衡丽事后回忆,当时警官不耐烦了,说已经跟刘然解释过了,警察处理事情有一定的程序,必须按程序走。之后警官也没跟他们再说什么,就带刘然到派出所做笔录去了。 警察已经离开了。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门外,刘衡丽、邓晖等4个人守在门口。此时,门,是破,还是不破? 刘衡丽的态度最坚决:“如果要负法律责任,要拘留,那拘留我好了!这个事情负法律责任,能有多大?就算破门后,发现她俩不在屋里,也没关系,我又不是贼!而且有这么多朋友在,可以给我作证,我能负多大的责任?” 刘衡丽又一再鼓动,邓辉和刘的朋友卫森鼓起勇气,决定破门。他们要看看门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知是他们情绪激动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很快,防盗门竟然被他们拽开了。但他们还是高兴不起来——里面的铁门卡在门框里,封闭得很紧。没有工具,光凭借4个人徒手根本无法弄开门。 他们想到了给开锁公司打电话。 开锁公司的电话接通后,对方听了情况回答说:“让110找我们才能开门!”这回4个人彻底失望了。他们只能等刘然回来再作打算。 凌晨4点,刘然回到小区。 这次,刘衡丽又提出破门的计划。 刘然考虑到警察有言在先,犹豫不决。刘衡丽情绪激动:“现在救人最重要,早一秒钟也比晚一秒钟好!”刘然被说动了,把警察的告诫抛诸脑后。他问邓晖:“你怎么看?” 邓晖表态:“我们还是要理智,不能太冲动。警察已经说了不能这么做,我们再这么做,等于是知法犯法……” 邓晖这么一讲,主张破门的刘衡丽也无话了。4个人的意见分歧,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而达成一致:暂时留一个人守候,其他人回去休息,24小时开机等电话。 刘然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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