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3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柳平要求变更强强抚养权一案。如柳平所料,范利坚决不同意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他在法庭上不仅全盘否认自己对儿子不好的说法,还一再强调自己是如何关心孩子。眼看胜诉无望,柳平突然颤抖着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我另外还有一个理由觉得儿子应该由我抚养,因为,柳强强并不是范利的亲生儿子!”此言一出,震惊四座,人们一片哗然。
2006年11月29日,四川华西医大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范利不能提供柳强强和范娜娜必需的遗传基因。江油法院经审理后确认范利不是柳强强、范娜娜的亲生父亲。2006年12月19日,法院判决,柳强强变更为柳平抚养。
变更协议达成后,范利感觉受了莫大侮辱。2006年12月28日,他以精神损害赔偿为由,将柳平和柳强强、范娜娜起诉到江油市法院。他在诉状中称柳平给他造成了重大精神伤害,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柳平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要求柳平和柳强强、范娜娜返还原告支付的抚养费9100元及生育手术费2679。08元;要求柳平返还原告支付给柳平的经济补偿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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