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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眼娃娃张韶涵
母亲看韶涵
说起来很惭愧,我是一直到陪着韶涵回到台湾,才开始认识我女儿的,在此之前,我对她、她妹妹、最小的儿子,都只是个义务母亲,供吃供穿,而且还做得不够好、不够称职。
从小因为生意人的父母,学习了不少做生意的技能,同时也清楚自己除了做生意便没有其他讨生活的门路,因此当我的牛排生意由一个摊子扩充为店面时,我便下定决心,不论牺牲什么,都要将这个生意还算不错的牛排馆经营下去。
当时的韶涵还只是强褓中的婴孩,我将她背在身后挺起腰杆为客人煎牛排。直到她与她妹妹都长大了,她们的生活起居我才全权交由我的母亲照料,而我继续努力不懈地为牛排店拼命。每天我总是一大早起床,两个女儿仍在熟睡中,我便开始忙着进货及准备今天生意要用的东西;深夜大家都睡的时候,我则在书桌前结算一日的营业额,因此经营生意的这些年,我几乎没有与韶涵她们说到话,更违论带她们出去玩或庆生。
要是没记错,我们全家出游的情况只有一次,那天我将店面交给店中的工作人员照顾,与丈夫带她们去动物园。那天恐怕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女儿们长大的事实,我惊讶着自己这么久没有好好看看她们、关心她们,但看着她们开心地跟我说着学校的事,原来她们也知道只有今天,妈妈才有时间听她们说话。于是,我决定要韶涵与她妹妹假日来店中帮忙,一来可以看到她们、二来我也酌发薪资让她们学习。
就这样,每逢周末她们姐妹俩便来店中帮忙照顾生意,那怕是补补纸杯、递递餐具,我也不想再发生那种看到自己女儿却不相识的感觉。她们乐在其中地帮忙打蛋、搅拌调味料,那一刻我才知道韶涵有多么体贴,为了多与母亲相处,放弃与班上同学玩耍的时间,并游说妹妹一起待在假臼繁忙的店中。
弟弟看韶涵
在家中的排行中,韶涵是大姐,与二姐相差一岁,长我九岁,所以照顾我的责任很自然地落到大姐韶涵头上。大姐不像其她人的哥哥姐姐,对于照顾弟妹一事容易感到厌烦,相反的,她却对我呵护有佳,还不时教导我许多事情,我想这与年幼时便移民异国、母亲忙于经营生意有极大的关系。
大姐从小就比较早熟,与其她同年龄的人相比,她显得成熟懂事,也许因为这样,再加
上在台湾的时候母亲总规定她与二姐放假必须在店中帮忙,所以她不太与班上同学来往,有也只是淡淡的交情。
后来移民至加拿大后,却因为学校规定的打工学分而认识了一些朋友,那时她对服装设计非常着迷,许多舞会与学校活动的衣着都是自己打理的。因为全家人都待在加拿大,所以我们父母的想法也比较洋化,不会硬性强迫姐姐们或我必须如何如何地规划生涯,只告诉我们无论如何一定要习得一技之长。所以大姐选择了成为歌手、成为光鲜亮丽的艺人。
大姐从小就爱唱歌,会立志成为歌手的决定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不过她这样的决定大概是在她发现自己唱歌还有人听的时候才开始的,否则她以前的歌声真是惨不忍睹。
全家人到加拿大后最能适应异国文化的应该算大姐,她除了很快与当地人打成一片外,与相同年龄的台湾女孩想法更为成熟,她能够脸不红气不喘地教导我有关性爱的知识。那时我不到十岁,他拉着我到书店说是要买一本书送我,便开始在男女关系书区东翻西找,折腾一个下午找到了一本关于男女生理构造、性爱的书籍。回到家中,她按图索骥,告诉我未来有的生理变化与男女彼此尊重的观念,天晓得那时我不到十岁,哪里知道这些闺房情事,但大姐强调“不能随便触摸他人身体或让人触摸自己身体”话却一直烙印在我的脑海,也成为我后来懂事后处事的不二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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