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科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将严格公正司法与采取多元化的司法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有机结合起来,以和谐的司法方法求得和谐的司法效果,收到了明显成效。
疏浚诉讼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清障化淤。该院对于那些必须通过诉讼处理的纠纷,通过深化立案方式改革、降低法院门槛做到应收尽收。开通立案服务热线,实行远程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服务;设立流动法庭,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以23处基层法庭为中心,依托调解室和农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庭、站、点与司法联络员紧密结合,覆盖整个辖区的纠纷预警信息网络。进一步规范司法救济机制,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至11月底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