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针对部分“黑教练员”私自授课的情况,交通部门对从事驾训业务的机构所聘用教学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私自聘用无教学资格的“黑教练员”将受严惩。
据了解,机动车驾训分为普通机动车驾训和道路运输机动车驾训两种,其中普通机动车驾训的教学人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两类。理论教练员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持有教练员证;驾驶操作教练员除以上要求外,还要熟悉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等。从事道路运输机动车驾训的教练员应熟悉相关知识并具备相关授课能力,取得教练员证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能从事驾训教学工作,如机动车驾训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运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驾训机构依然聘用“黑教练员”进行教学者,运管部门将向社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影响者将取消其经营资格。(记者 冯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