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9日在莱芜宾馆召开的莱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制度正式实施。从今年起,住房困难户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政府补贴资金。2006年度政府每户补贴资金为2276.4元,计划补贴1000户。副市长刘民胜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革创新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于8月份出台《莱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的基础上,9月11日颁布了实施细则(详见本报二版)。 刘民胜指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这一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实、抓好,让市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记者 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