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经济开发区某单位从事公关工作的23岁女孩晓璃向记者反映,最近一段时间她经常接到一些陌生的手机发来的不健康短信,而且经常有人在清晨和半夜打电话进行骚扰,电话往往响一声就挂断,严重干扰了她的正常生活,让她非常烦恼。近期,“五姐妹”已接到多起“连遭不健康短信骚扰”的投诉电话。 晓璃说,8月18日,她的手机首次接到陌生人发送的粗俗黄色短信,之后,她晚上就经常接到这样的短信,到目前约有几十条。9月17日晚上,她的手机一次就收到了六七条。让晓璃感到非常纳闷的是,知道她手机号码的人不多,对方的号码她也不熟,怎么总是发这样的短信呢?气愤之余,她向辖区内派出所报了案。 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市民在接到黄色短信后,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发这种不健康短信,不要认为只是开玩笑或恶作剧,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针对此种现象,记者采访了德城区公安局的有关人员,但是令记者感到惊讶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实施半年多,德城区竟然没有一例由于受到短信骚扰而报警的案例。随后,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调查采访,发现仍有不少市民经常遭到不健康短信的骚扰,特别是女青年,收到短信更多。当问其为什么没有报警的原因时,多是由于自我保护意识差,或者嫌麻烦等原因不愿意报警,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往往使“骚扰者”更“放肆”。(记者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