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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警总队下发通知驾车新手上路须贴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0 11:59:56

  9月18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凡取得驾驶证一年的实习期内驾车的新手,必须使用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标志”,按照规定,“实习标志”须悬挂在机动车后部醒目的区域。

  市交警支队驾管科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目前私家车的增多,最近几年每年以20000多驾驶员的数量递增,不少实习期驾驶员对道路情况和交通标志标线不熟悉,驾驶操作比较生疏,在道路上遇突发情况往往措手不及,处置不当或不及时,突然采取不当措施或者发生违法交通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实习期内的驾驶人悬挂“实习标志”,可以得到其他车辆驾驶人和交通警察的理解和关照。

  然而记者了解到,仍然有许多新手没有认识到统一悬挂“实习标志”的重要性,不愿领取、悬挂“实习标志”,有的还贪图方便或追求时尚、新奇而悬挂“新手上路,请多关照”、“菜鸟”、“别吻我”等式样各异、规格不一的其他标志。据介绍,统一的“实习标志”式样为黄底红字、呈水滴状的图案。“实习标志”应该安置在车身尾部的醒目位置。交警对在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没有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者 李霞 见习记者 范立华   通讯员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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