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杀手”。近日,一辆超速行驶的工程车,追尾连环相撞,致使一孕妇受伤,即将出生的婴儿也胎死腹中。 9月7日14时30分许,临沂市河东区张某驾驶一工程车至该区某村路段时,张某加大油门,想超过前方顺向行驶的河东区某村王某驾驶的一大型货车,由于判断失误,车辆不但没有超过大货车,反而与大货车追尾相撞,而被撞大货车又与对行的兰山区某村刘某驾驶的载着怀孕妻子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刘妻受伤,其腹中胎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的勘测,认定张某因超速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靳运伟 马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