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生活网
 
您现在的位置: 淄博生活网 >> 新闻 >> 今日淄博 >> 文章正文
山东沂源:滥用食品添加剂 罚款5000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2 9:34:51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9日电 1月13日至19日,山东省沂源县质监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登记备案,彻底从源头上充分掌握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渠道和使用范围,从而更好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工作人员将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发现非食品用添加剂生产食品的将责令其停止生产。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该局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建立食品添加剂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食品添加剂采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报告单。二是食品添加必须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三是建立严格的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四是食品用添加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五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添加,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六是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


    由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的生产过程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滥用、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将化工用品用在食品生产中,将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对那些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者,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翟乃山)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淄博生活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淄博生活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录入:蚂蚁逛街    责任编辑:蚂蚁逛街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热点图文

    焦翠平获山东城市形象大使

    淄博网通助力中小企业信息
    · 焦翠平获山东城市形象大使决赛权
    · 淄博市万人相亲大会上新鲜事多
    · 烤鸡蛋做成专利 淄博下岗职工办起180
    · 山东通信资费已低于北京
    · 淄博网通助力中小企业信息化
    · 焦翠平获山东城市形象大使决赛权
    · 山东通信资费已低于北京
    · 淄博16名市民提建议获奖
    · 淄博博山区亮出旅游“文化牌”
    · 市内公交:线路不变车次增加
    · 淄博景区劲吹“民俗风”
    · 博山酥锅周村烧饼香飘文博会
    · 淄博网通助力中小企业信息化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网站地图 |  网站图集

    Copyright©2006 zbliv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淄博生活网   合作电话:13241105960
     
    制作单位:淄博生活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