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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学哲学嫖娼都可以免罪!!! (让警察无可奈何的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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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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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我们接到通知在午夜协助派出所扫黄,没多久"黄色潜水艇”(我给联合扫黄小组起的外号)又在市场内拉回一车嫖客和野鸡。这本来是极其稀松平常的事。但不平常的是据说有一个嫖客拒不交罚款。 嫖客和野鸡的罚款可是我国地方治安机构的经济命脉,拒交罚款的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如果所有嫖客和野鸡都群起而效尤,那我们的片所还怎么转,本市的治安又有谁来维持呢。 他是谁啊,那么吊,还有八大金刚搞不定得主吗?我问。XX大学的博士生,你说吊不吊?,吊个……我忽然想到前一段时间孙志刚的事情,也不禁感到嗓子发干。是啊,毕竟XX大学在中国还是很牛逼的。这激发了我的兴趣,正好,所长正急招我参加凌汛,毕竟咱的脑袋还是蛮灵活的。 那家伙还不大像博士,皮肤白白的,细细的,身体薄薄的,咋看上去像王磊,但比王磊帅。 “你和隔壁的女人再长江旅馆302号房间里干什么呢?(主审故意把重音放在“干”上)” “没什么。” “没什么?你们两个什么都没穿,躺在一张床上,还说没干什么。” “您认为我们在做什么?” “你们――(主审探身作逼视状)进行非法性交易!” “那么说你承认有合法性交易喽。” “直说吧,你在嫖娼。”(主审声音陡然增高,搞得我耳鸣) “你怎么知道我在嫖娼?” “捉奸捉双,你们都被堵在被窝里了,还嘴硬埃” “你刚才不是说我们在进行非法性交易吗,你看到“性”了吗?” “你们光着身子躺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好事。” “这就算你所说的嫖娼吗?” “那还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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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蚂蚁逛街 责任编辑:蚂蚁逛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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